苏学位办?2017?21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课题研究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管理办法》,并经厅领导同意,近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对2015年和2016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课题开展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5和2016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共计523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结题内容
1. 研究情况,包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过程和主要创新等。
2. 主要成果,包括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
3. 经费使用,包括省资助经费、学校配套经费开支情况。
三、结题方式
1. 重大课题由课题组组织结题,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填写相关成果列表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并将《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1份)直接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3)。重点课题需填写相关成果列表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一般课题只需填写相关成果列表。课题第一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对结题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汇总表》(附件4,按2015年课题和2016年课题分别填写)。高校将汇总后的《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材料(1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汇总表》电子和纸质材料(1份)报送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3. 请各有关高校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告知课题负责人。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联系人:沈春,电话:025-83335660,邮箱:shench@ec.js.edu.cn。
四、其他事项
1. 原则上2015年立项课题应于2017年6月前结题,2016年立项课题应于2018年6月前结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到期未能结题,项目负责人可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无法结题将取消课题立项并收回资助。一般课题不得延期,逾期未结题将取消课题立项并收回资助。
2.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为课题完成者颁发结题证书。
3.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今年结题的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中选取部分优秀课题成果在2017年江苏省骨干研究生导师(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作交流介绍。
附件:1.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2.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名单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报告书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课题结题汇总表
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http://www.ec.js.edu.cn/art/2017/5/27/art_4266_211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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